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养老保险常见问题

你好,我在四川绵阳参加工作的,前几年辞职了,社保能否转让嘉兴。如何办理手续需要那些材料。

文章来源: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6-05-30 10:18:31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你好,跨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政策依据是国务院关于《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文件。参保人要求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须持本人身份证向转出地社保机构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在转入地参保的基础上,向转入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申请,递交《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经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的,由转入和转出地社保机构负责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延伸阅读
关于做好四川省省本级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 川医保规〔2020〕3号 四川省老龄办常务副主任叶路率队赴阿坝州检查验收四川省第四轮敬老模范县创建工作 《关于做好四川省省本级职工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四川省老龄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李克强关于加强老龄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当前住房公积金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11月2日至3日,四川省召开全省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现场会,强调要推动养老立法工作,建立完善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建立养老服 四川省老龄办被评为“四川省老区工作先进集体”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14〕1号) 四川省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现场交流会在眉山市召开 四川省多举措抓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落实 四川省:关于加强全省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民发〔2014〕111号)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养老服务项目储备和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14〕155号) 四川省民政厅确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3n”工作重点 四川省启动老年大学(学校)第二轮评估定级工作
相关标签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