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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东医保为全区5681名重病职工医保综合减负1100万元

文章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6-06-13 12: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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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东区2015年度医疗费用审核结束。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医保年度期间,全区共有5681名重病参保人员符合综合减负条件,发生医疗费用总金额达2亿元,其中减负金额1100.8万元,人均减负1938元,减负金额将于7月打入参保人社保卡银行。

综合减负政策规定,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个人自负和个人承担费用在医保年度中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的,由大病救助基金按比例给予补助。其中,3000元以上至2万元部分补助80%,2万元以上部分则可补助90%。

需要提请广大参保人留意的是,综合减负无需至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符合减负条件的参保人,市医保中心将于7月1日直接将补助资金划入其历年账户,可以在就医时按规定使用;已办理社保卡的,补助资金将于7月10日划入社保卡金融账户。2016年5月1日起,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综合减负办法调整为大病保险办法,实行即时减负结算,不再实行一年一次的集中补偿。

近年来,江东区医保在实施过程中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岗位职责意识,坚持细心、注重耐心、奉献真心。同时,借力新媒体平台,提供“互联网+医保”服务,全面推行“一社一点”、“一社一员”医保邻里便民中心,打造15分钟服务圈,确保医保综合减负切实减轻重病患者沉重的经济负担,为化解参保居民高额医疗风险、促进社会和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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