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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新政策住房公积金提取

文章来源: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07-25 17: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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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满一年后,每个自然年度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还款。还贷提取不需要保留一年的缴存额(2016年7月21日至2017年7月20日),但提取数额最高不超过一年还贷本息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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