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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常见问题

你好我在重庆交的住房公积金,请问可以把十堰的商贷转为公积金贷款吗?

文章来源:十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07-29 15:45:55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尊敬的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和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帮助和理解,您提出的咨询现告知如下:

我管理中心已开通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十堰市之外异地缴存职工本人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缴存使用证明在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贷款政策按十堰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执行。

公积金贷款同商业贷款一样需所购住房作抵押,您在办理商业贷款时,所购房产办理了商业住房贷款抵押,若商业住房贷款未结清,此房产仍在抵押状态,因一套房产不可以重复抵押,所以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前需先把商业贷款结清后方能解除抵押物。

*申请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带商业住房贷款合同、借据及房产证、契税发票到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服务大厅查询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若符合贷款条件再到商业银行结清住房贷款。

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并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进行解答,若您今后还有不清楚的情况,请您直接拨打十堰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外地加区号0719)咨询,也可在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在线咨询。

敬请您继续关心支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祝您身体健康、事业辉煌、家庭幸福、万事胜意!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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