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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常见问题

广州市:家属患重症需动手术是否可提公积金

文章来源: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08-11 05: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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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1-3项为部分提取,4-10项为销户提取,请选择符合上述情形的提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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