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已经发布,其中第三章专门涉及“发展养老服务”,提出了一些值得关注的看法和观点,以下谈几点个人体会。
发展养老服务:事业高于产业
笔者认为,这个原则性的观点是首先需要明确和强调的。如果政府不发挥好兜底和调节作用,“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很可能导致养老状况贫富待遇的两极分化,“养老共享”将成为贫困老人难以企及的中国梦。
“十三五”时期的养老凸显了一个计划生育的特点,中国将面临越来越多的“计划生育老人”。1980年-2015年一孩化时代积累了2亿多个独生子女家庭以及上百万个失独家庭,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已经步入老年,家庭养老困难呈现出趋势性、普遍性和同质性,表现在老年空巢率很高、养老功能很弱、养老风险很大,具有“独子老龄化”“脆弱老龄化”“痛苦老龄化”的共同特点。特别是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还不健全,农村独女户和失独家庭困难更大。为此要认清计划生育政策和独生子女家庭养老困难直接的因果联系,家庭养老名存实亡,因此要强调政府养老的历史责任和福利保障责任。
进入“十三五”,政府所承担的养老责任和养老压力是巨大的,又是不可回避的。将养老服务业做成“人人共享”的福利和事业是伟大的使命,其次做成大产业体系也是符合历史潮流的。之所以提出“事业高于产业”,是为了强调政府责任高于市场作用,尤其是对于弱势老人特别是低收入者。
支撑还是补充:
机构养老在我国养老体系中的定位
关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的关系,机构养老为支撑还是补充?到底哪种表述更精准、更符合我国的国情、能够更好地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
补充的说法其实是指比例,但不能说比例低作用就小。支撑的说法是指作用与功能,可以理解为在养老方式中有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三根支柱,缺一不可。支撑说就是支柱说。居家养老独立难支,机构养老三分天下有其一,作为一种养老方式,机构养老不可或缺。随着人口的少子化、老年的空巢化、高龄化和失能化趋势的加剧,空巢状态下的居家养老风险需要更多的关注,机构养老在克服养老风险(如三餐难继、孤独风险、摔倒风险)过程中有较大的优势。
机构养老的两大好处是:三餐不愁生活规律,社交温暖生活愉快。改变了居家养老饥一餐饱一顿的不良状况,克服了独居养老的本能恐惧感,也消除了独居养老深入骨髓的孤独感。对独居老人、高龄老人和失能老人来说,低门槛的机构养老是更好的选择。
探索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
老年期是疾病高发期,老有所医和老有所护的重要性不亚于老有所养。《规划》提出要“推进智慧医养护一体化发展”,的确是抓住了关键的趋势。医养结合其实质是在“就地老化的理念下整合养老资源和医疗资源,使得老年人能够就近获得老年医疗服务。优良的医养结合模式至少需要满足两个原则:一是方便原则,看病便利,报销方便。二是品质原则,提供的医养服务要有品质、让人放心、令人满意。医养结合共有三种基本模式:除了医院与养老院合作外,还有社区医疗、社区医院与居家养老的结合,与社区托养的结合。《规划》明确提出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目标是要推进医养结合设施建设,加大医护型、养护型床位供给,实现护理型机构床位在机构床位数的占比达到30%以上。
加快建设长期照护保障体系
长期照护保障体系建设的重点是长期护理险。从目前我国人口结构来看,失能、半失能老人有将近4000万人规模,“4-2-1”家庭结构也让长期护理保险成为一种“刚需”。这一复杂问题需要探索用不同方法来解决。近年两会,多名代表、委员呼吁将长期护理保险作为继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这五大基本保险之外的第六个社保险种。让消费者在购买这一险种后,不论是在家里护理,还是在养老机构,都能够得到来自保险公司的经济补充。
最困难的是经费来源,而且城乡有别。就长期护理费用的分担机制来说,一般有四种模式,即长期护理津贴模式、长期护理社会保险模式、长期护理商业保险模式以及社会医疗保险支付模式。鉴于国情国力,以基本医保基金为主渠道多方筹集资金,试点推行长期护理社会保险可能是较好选择。但长期护理保险的筹资方式只是问题的一方面,另一方面的问题则是长期护理服务的供给。这是现在最大的制约因素。这一部分无法与保险给付实现对接的话,长期照护保障体系就难以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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