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的通知》文件精神,近日,常熟市出台《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的通知》,常熟市社保中心积极响应,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此次降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此次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从2016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阶段性将常熟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个人缴费比例仍为8%,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仍为20%。从2016年9月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征缴费率统一按缴费基数的19%执行,对5-8月已按20%的单位征缴费率征收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原缴费基数的1%计算应清退金额,并且按照“先征缴到帐后核减征收”的原则予以处理,9月份社会保险费结算时已征缴到账的,清退金额于9月份结算数据中减征;之后到账的,于到账月的次月予以减征。
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经济增速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以及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为企业“松绑减负”,让各类市场主体在公平竞争中焕发活力、激发社会创造力成为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方向。2009年,常熟市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存部分由8%下降到7.5%,截至2015年底,已为企业减负3.93亿元。2013年9月,将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下降0.3%,调整后的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7%缴纳;2015年5月,生育保险费率再次下降,由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来缴纳,截至2015年底,两次下降费率已为企业减负7273万元。自2013年起,阶段性下降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用人单位缴纳的比例从2%下降为1.5%,个人缴纳的比例从1%下降为0.5%;2016年,常熟市失业保险费率由2%下降至1.5%,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缴费比例为0.5%。此次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费率预计未来两年将为企业减负4.5亿元。同时,常熟市还推出企业稳岗补贴政策,对不减员裁员且全员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实行返还50%的失业保险费作为稳岗补贴,年补贴额在5000万元左右。企业的降费“组合拳”的出击,将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的运营成本进一步降低,从而有助于提升企业竞争力,提高市场活力,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阶段,常熟市将深入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强化征缴扩面工作;规范基金征缴行为,夯实缴费基数,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实现可持续发展和长期精算平衡,并确保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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