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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提取公积金还公积金贷款

文章来源: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09-23 09:5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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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偿还公积金贷款的,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正常还款无逾期,正常还款期间,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所需材料:1、身份证原件;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3、银行账户;4、潍坊市外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次提取还须提供《借款合同》原件、上月还款凭证;后续提取不再需要《借款合同》;提前还贷的,还应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提前还贷证明;5、配偶提取的,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职工及配偶的身份证。提取额度是不应超过借款人当年偿还的贷款本息额(其中用于计算贷款额度的部分金额不能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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