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可以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房屋价格。提取申请人需提供《沧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申请人的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购房合同、一年之内的购房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的《提取申请表》,以及父子(父女)关系证明,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未婚子女,还需填写单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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