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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常见问题

潍坊市:两套房子可以同时提取公积金吗

文章来源: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10-10 06:13:22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您好,允许职工在优先保证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的前提下,使用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使用部分偿还商业住房贷款。职工应首先办理住房公积金逐月提取还贷业务,组合贷款商业贷款还款部分以及商业住房贷款的还款可每年申请一次提取,夫妻共同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组合贷款商业贷款还款额或商业住房贷款应还款额,偿还贷款期间未提取以前年度住房公积金的,可累计提取应提未提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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