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仅限一次支取本人及配偶截止所提供不低于房价款20%费用发票的当月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百元以上,支取和贷款总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购、建、大修房屋价款。父母子女共同购房其中一方支取金额不得超过所占房屋产权比例乘以总房价。
本文地址:宣城市:子女与父母共同购房,可以取父母的全部公积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