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工伤保险资讯

南京市:关于下放我市工伤认定管理层级的通告

文章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6-11-25 06:01:18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为推进简政放权,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工伤职工及用人单位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根据《市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及承接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宁政发〔2015〕200号)精神,现就下放我市工伤认定

管理层级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管辖划分

(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用人单位的职工工伤认定(含老工伤确认)及相关工作:市级机关、市(直)属事业单位; 驻宁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所属单位(仅涉及非现役人员);由省级及以上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在宁企业单位。

(二)各区(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受委托负责)辖区内下列用人单位的职工工伤认定(含老工伤确认)及相关工作:区级机关、区(直)属事业单位、街(镇)及其所属单位;由本市市级及以下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或批准成立,且注册地在本辖区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在本市行政区以外注册登记但实际生产经营地在本辖区的各类用人单位等。

(三)遇有管辖争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管辖。

二、实施时间

各区(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2016年6月1日起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开展工伤认定工作。2016年6月1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受理的工伤认定申请,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

三、申报地址

请用人单位和受伤职工按照上述市、区(园区)两级管辖划分申报工伤认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区(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申报窗口地址如下:

南京市人社局 地址:水西门大街73号社会保障服务大楼二楼 联系电话:84721590

玄武区人社局地址:玄武区珠江路275号三楼 联系电话:83601528

秦淮区人社局地址:秦淮区中华路505号秦淮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联系电话:52852027

建邺区人社局地址:建邺区嵩山路18号建邺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联系电话:86468870

鼓楼区人社局地址:鼓楼区虎踞路49号 联系电话:68730308

栖霞区人社局地址:栖霞区和燕路417号联系电话:85391368

雨花台区人社局 地址:雨花台区晨光巷6号1楼联系电话: 52883503

浦口区人社局地址:江浦街道珠江路5号劳动大厦三楼联系电话:58152772

江宁区人社局 地址:江宁区杨家圩路2号市民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69977150

六合区人社局地址:六合区延安北路82号 联系电话: 57118362

溧水区人社局地址:溧水区中山路3号 联系电话: 56223701

高淳区人社局地址:高淳区固城湖北路51号 联系电话:57326008

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社局 地址:高新区丽景路2号一楼人力资源大厅 联系电话:58641175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 地址:经开区兴智路10号 联系电话:85775015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人社局地址:化工园区太子山路8号3号楼212房间 联系电话:68715068

今后各区(园区)申报窗口地址若有调整,由各区(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向社会公布。

附件:工伤认定申报办事指南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2日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南京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关于印发《南京市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京市:关于提高我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标准的通知(宁民助〔2014〕255号 宁财社〔2014〕807号) 图解:南京市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养老服务“时间银行”体系建设的十条举措 南京市:工伤认定申请由谁提出,用人单位不为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怎么办? 南京市:关于公布2016年度a、aa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评定结果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南京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的通知 宁政办发〔2021〕39号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南京市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南京市:关于2018年度全市第二批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情况的通报 南京市:关于调整2014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及政府最低补贴标准的通知 南京市: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关于2019年度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情况的通报 南京市:关于市属养老机构护理岗位工作人员2019年下半年市属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相关补贴公示 南京市: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年审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5〕61号) 南京市:关于进一步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人社〔2015〕63号)
相关标签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