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你好,我和我爱人都有公积金,我的是在青岛,大约有3万多,她的在潍坊,也有3万多。现在我们想在潍坊买房子,请问我们的公积金可以一起用吗,我们最多可以贷多少?
解答:
您好,一、若您是借款人,符合异地贷款条件,可以申请异地贷款,可以和配偶潍坊的账户余额合并计算;若您配偶是借款人,申请本地贷款,您外地的账户余额不能合并使用。
二、贷款额度:缴存比例合计为20%(不含)-24%的,贷款上限为40万元;缴存比例为16%(不含)-20%(含)的,贷款上限为37万元;缴存比例为16%(含)以下的,贷款上限为35万元。并以下列3项中的最低值作为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最上限:
1、首付款与贷款金额之和不得超过总房款;
2、按借款人申请时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计算,借款人为单身的,按申请时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计算;
3、按借款人月应还款额不得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总额的50%(不含1年期内的贷款)计算。
本文地址:潍坊市:夫妻公积金异地使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