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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关于简化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提取手续的通知

文章来源: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12-08 05: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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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公积金贷款系统已与银行实现互联互通,为方便缴存人办理提取手续,现就简化提取需提交的资料调整如下:

一、缴存人再次(第二次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可不再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还贷记录;

二、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2016年12月1日后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不再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和还款单据等购房材料。

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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