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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常见问题

丽水市:9月份未交公积金 是否可以补交?

文章来源: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1-06 14:55:10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县市:缙云类别: 缴存业务
姓名: 明朝来信时间:2017-1-3 10:05:42
信件标题: 9月份未交公积金 是否可以补交?
信件内容:我原单位公积金交至8月份,新单位9月18日正式入职,但新单位未交公积金,现在是否可以补交?
信件回复: 您好,新单位开始交公积金后,如果在同一年是可以补缴的,跨年度是不能补缴的,具体情况请咨询公积金办事大厅电话3319106。
回复时间:2017-1-6 14: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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