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如需办理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信息登记
一、办理机构
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经营)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
二、申办条件
具有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用人单位。
注:尚未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用人单位,可先至工商登记机关申请换发。
三、申请材料
1、采用委托收款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需携带委托收款的《承诺书》,并至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办理完成授权手续;
注: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应为以下金融机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上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农商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其中之一)。
2、采用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需携带《<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持卡办事承诺书》。同时登录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官网(“特色服务-社保缴费卡”栏目)申请办理,并按银行要求将相关资料交至工商银行指定网点。
四、申办表格
《企业社会保险信息登记(变更)表》(申字0-1表)
(可通过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12333sh.gov.cn下载,或在办理机构免费领取)
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平台”下属“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https://zzjb.12333sh.gov.cn)办理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