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前期排摸。下发了《关于开展养老服务补贴对象扩面调查摸底的通知》,对全县海盐户籍、60周岁及以上的有生活照料需求的老年人进行系统排摸,在摸底的基础上整理汇总上报,共排摸出676位老年人初步符合该项标准。
二是出台政策文件。2016年2月开始起草《海盐县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施办法》,并提请县长办公会议,于2016年3月25日与县财政局联合下发了该文件,又下发了《海盐县养老服务补贴实施细则》(盐民[2016]30号),对养老服务补贴的申请、评估、审批等事项进行了规范,力求养老服务补贴精准发放。此做法被民政厅《浙江民政信息》专刊2016年第8期专刊发表并在全省推广。
三是开展需求评估。对初步上报的676位老年人进行养老服务评估,按照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经济条件、居住环境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服务等级。经评估,又新增451位养老服务补贴对象。四是规范三级审批。在评估的基础上,对符合养老服务补贴的对象进行审批,其中三类对象还需进行民主评议和公示,确保养老服务补贴公平、公正。五是开展业务培训。为缓解全县集中培训中存在的上课不专心听,下课不知道培训了什么的现状,以镇(街道)为单位,分批次对所有民政办主任及民政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做到培训一批掌握一批。2016年全年培训达2轮。六是进行系统录入。对养老服务补贴对象,在新启用的海盐县智慧养老管理系统中进行数据录入,确保流程规范、操作便捷。七是安装服务终端。以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由电信公司委托安装终端,对符合养老服务补贴对象家中安装智能终端,增添了签到、应急呼叫、亲情通话等多项功能,便于管理。八是按时发放补贴。联合县财政局按时下发养老服务补贴,2016年共发放各类养老服务补贴和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达286.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