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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老人院拟报废处置国有资产的公示

文章来源:广州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7-02-08 09: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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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广州市老人院因大门及主干道改造工程项目施工需要,需拆除该院现有大门牌坊。根据《广州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穗财资〔2012〕327号)第五条规定,该大门牌坊的报废工作需由我局先予以公示。现将该院拟报废信息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2月10日至2017年2月16日,共5个工作日。

社会公众对公示结果提出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径向广州市老人院反映。途径有:

1.信件邮寄至: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广从十路1288号广州市老人院总务部;

2.联系电话:020-87411201。

建议社会公众在提交意见时能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和您进一步联系。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特此公示。

附件:广州市老人院大门牌坊报废处置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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