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公积金常见问题

眉山市:咨询公积金货款的问题

文章来源: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2-14 17:41:23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如果只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名下没有商贷未结清,那么再购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算作二套房,首付至少20%,利率上浮10%。

二手房,首付不低于2成。贷款的流程是:1.买方持卖方房产证、土地证及买方身份证、结婚证到住房公积金窗口初审(内容包括房屋是否符合二手房贷款基本条件,买方可以申请多少贷款等);2.住房公积金中心派人现场察看房屋实际状况并拍照;3.买方支付首付款,双方办理过户、缴税等手续;4.买方请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5.向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交全套贷款资料;6.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贷款审批并放贷。

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限应在《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土地使用有效期内并符合贷款年限的相关规定。

有疑问请拨打12329咨询热线。

;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眉山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