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和《湖北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及省、市民政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福利院管理的一系列指导精神,进一步提升竹溪县农村福利院管理服务水平,让供养对象在院过上幸福生活。经竹溪县民政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农村福利院开展“责任落实管理年”活动,围绕院民在“吃、穿、住、衣、葬”等方面的待遇落实和农村福利院的院务管理、安全管理、财务管理的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县、乡(镇)、院在农村福利院管理中的职能作用。通过农村福利院“责任落实管理年”活动的实施,不断加强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合理统筹各类社会救助资源,从而全面提升农村福利院综合管理能力。(竹溪县民政局 陈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