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购房提取在购房备案证明日期两年内都可以办理。需提供材料如下:
①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审批表(中心提供,原件一份);
②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③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④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⑤以配偶、父母和子女身份提取的 ,还需提供结婚证及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需填写中心出具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受理时限:全部付清购房款(不含贷款)或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办理
提取额度:提取额不应大于实际支付所购住房的价款
备注:本人办理可直接把提取额转到个人账户,需提供本人的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本文地址:防城港市:公积金提取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