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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异地户口离职公积金提取

文章来源: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3-28 15:2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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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职工办理异地户口离职提取手续的条件:非广州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审核材料并办理提取(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提供所有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1.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

3. 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4. 职工提供的本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可以是广州市内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其中任意一家。

注:1.职工申请销户提取的,个人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如已领取对账簿的职工还需提供对账簿原件。

2.“集中封存部”中的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不需要单位盖章外,其它按现行提取规定提供所需的证明资料。个人信息不完整或者有误的,还需提供曾是原单位职工的证明,证明材料为以下任意一项:劳动手册、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标示单位名称及职工本人姓名的证明、街道或者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3.服务指南未涉及的业务和特殊情况,请按照前台人员的业务指引办理。提取业务办理地点: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网点均在广州市行政辖区内,地址详见中心网站)。

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业务的,由单位经办人办理,除提取所需材料外,另需提供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及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委托书》;

由他人代办的(包括配偶),除提取所需材料外,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公证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一般无论异地或本市出具的公证书,只要涉及的公证委托提取事项清楚明了且具法律效力,即均可接受,且并未有固定格式,具体公证书出具事项和格式相关细节请咨询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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