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一、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1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购房提取所需材料:1、身份证原件;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3、银行账户;4、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不动产权管理部门网签登记的《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和税务部门出具的不动产增值税发票。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契税完税证》原件,5、配偶提取的,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职工及配偶的身份证;二、符合贷款条件并准备相应的贷款材料,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请您登录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贷款业务指南和贷款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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