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1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
购房提取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银行账户;
4、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不动产权管理部门网签登记的《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和税务部门出具的不动产增值税发票。
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契税完税证》原件,具体请您与缴存地公积金(分支)办事机构进行核实。
本文地址:潍坊市:购买村里的小产权房可以提取自己的公积金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