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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常见问题

潍坊市:个人第一次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文章来源: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5-11 17: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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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提取条件不同提取材料也不同。

1、购房提取: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1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

购房提取所需材料:1、身份证原件;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3、银行账户;4、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不动产权管理部门网签登记的《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和税务部门出具的不动产增值税发票。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契税完税证》原件;

2、还贷提取: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正常还款期间,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所需材料:1、身份证原件;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绑定的银行账户;

4、《借款合同》原件;

5、上月还款凭证。

6、配偶提取的,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职工及配偶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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