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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常见问题

沧州市:关于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疑问

文章来源: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5-19 16: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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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15年度本市最低月工资标准1420元,原则上不超过本市201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3倍(13695元)。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高于12%,最低均不得高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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