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养老服务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民发[2016]43号)、《转发财政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粤财社[2015]13号)的文件精神,韶关市民政局确定乐昌市为开展养老服务评估试点单位。2017年,乐昌市积极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和落实老人福利补贴政策。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乐昌市领导高度重视,
把评估试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分管民政、老龄工作的副市长为组长,乐昌市民政局长、财政局长、卫计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协调,扎实推进。乐昌市民政局、老龄办加强
与本市财政局、卫计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开展养老服务评估试点工作。
三、广泛宣传,公开透明。乐昌市把开展养老服务评估作为一项重要的惠民工程来抓,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入户派发宣传资料和《致广大老年朋友的一封信》,张贴宣传图画、标语、悬挂宣传横幅、手机短信、微信、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让老百姓充分了解开展养老服务的主要内容和意义,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升社会的认可度和参与度。
四、落实经费,保障评估。乐昌市52万人口,今年评
估试点的困难高龄、失能和独居等老年人约1万位老人,评估每位老人约需30元。韶关市民政局领导多次到乐昌市指导开展养老服务评估试点工作,并通过2017年韶关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下拨30万元给乐昌市开展养老服务评估试点经费。
五、抓紧试点,有序推进。2017年上半年,乐昌市按照程序办理社会评估机构招投标的手续。下半年通过先易后难、先近后远、先平原后山区的方式进行试点评估,计划11月份前完成1万位老年人的试点评估工作。
六、建立老年人福利补贴政策。2017年,乐昌市为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的财政预算为100万元,我市将依据社会评估机构的数据和资料,在2017年12月底前发放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
在上级民政、老龄部门的指导和乐昌市政府的支持下,我市民政局、老龄办将积极稳妥、有效地开展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和落实老人福利补贴的惠老政策。
乐昌市老龄办龚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