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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2017社保年度企业职工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和缴费费率表

文章来源: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7-07-22 15: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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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类别 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2017社保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数额(单位:元)(2017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 缴费费率
上限 下限 单位缴费费率 个人缴费费率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上下限统一执行省的标准 18213 2906 13% 8%
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上限:按2016年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 18213 3643 一档 6.5% 2%
下限:按2016年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二档 2.5% 0%
失业保险 职工缴费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2015年5月1日起1650元)。本人工资高于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以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为缴费基数(按本市2016年月平均工资6244元/月计算) 18732 1650 0.8% 0.2%
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 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是0.1%、0.15%、0.2%、0.3%、0.4%、0.5%、0.55%、0.6%。 0%
说明: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2017社保年度缴费基数按照2016年度省月平均工资6071元/月为计算标准;失业保险2017社保年度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6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244元/月为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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