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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我市确定2017年度参保单位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文章来源: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7-07-22 16: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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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府厅字〔2014〕22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2017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通知》(赣人社字〔2017〕228号)精神,2017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678元。

因此,现就我市2017年度(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参保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予以明确:参保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为2017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为月缴费基数,即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807元;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为月缴费基数,即月最高缴费基数为1403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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