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反映的情况,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生育保险10个月,且生育当月在单位正常参加生育保险的状态,符合上述条件您可享受生育报销,您可以在异地生育回金坛社保中心报销,所带材料如下:
1.填写《常州市金坛区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一式两份(单位加盖公章);
2.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复印件);
3.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4.原始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
5.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产假工资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原工资待遇不变发放。
注意:职工产假或者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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