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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嘉兴市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文章来源: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8-02-11 14:3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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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作已于2018年1月3日开始,市本级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可持《缴费通知书》至市本级镇(街道)各银行网点缴纳2018年度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有地居民可选择:1800元/年、2600元/年、3300元/年;市、区、镇(街道)三级财政补贴为1125元/年。无地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可选择:1800元/年、2600元/年、3300元/年;市、区、镇(街道)三级财政补贴分别为1125元/年、1625元/年、2063元/年。已参加或享受被征地居民养老基本生活保障、农婚知青养老生活补助、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社会优抚、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供养、精减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等人员,符合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为500元/年、800元/年;市、区、镇(街道)三级财政补贴分别为30元/年、80元/年。

温馨提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0日(每月1-20日为缴费时间),如若错过,需在2019年按当年标准办理补缴手续(补缴年度不享受财政补贴)。每月到龄(当月到达60周岁)人员,请及时到各镇、街道社会事业所办理申报待遇享受相关手续,以免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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