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全市养老服务发展研讨会在市民政局举行。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市级相关部门、部分区县民政局负责人和社会福利院、乡镇敬老院、社会办养老机构代表及行业专家齐聚一堂,围绕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老年人高品质生活进行深入探讨,畅所欲言,建言献策。

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党委书记、副主任甄炳亮,市民政局局长唐步新、副局长张明、副巡视员周利民,重庆市养老服务协会会长郭小忠等参加研讨会。
会议指出
要围绕“老有所养”目标进行超前谋划。紧扣市委、市政府“三大攻坚战”“八项行动计划”,树立“新时代、新养老、新生活”的养老理念,不断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打造全民健康养老,逐步实现“老有所养”的新时代养老目标。
会议要求
要围绕“基本养老服务”进行建制施策。切实履行好政府托底保障职责,打破传统的低档次、低标准、仅仅针对特困老人的兜底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养老服务制度;探索由机构兜底向资金兜底转变的保障模式,通过直接供养、政府购买服务、老年人补贴制度等方法,建立普惠性的基本养老服务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努力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公平感和幸福感。
会议指出,要围绕“养老服务体系”进行架构建梁,重点从四方面着手:
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突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基础地位,开展居家和社区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发挥养老机构的养老服务专业优势,促进医养深度融合,不断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完善政策支撑体系
加强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现有扶持政策体系下,完善养老服务土地、税收、信贷、融资等扶持政策,建立养老服务风险防控政策扶持制度,强化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政策,助推养老服务健康持续发展。
建立长期照护体系
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研究政府、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的机制,增强老年人接受长期护理照料的支付能力,建立长期护理需求等级、服务标准、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探索建立居家、社区和机构等长期照护体系,保障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
打造行业标准体系
遵循“有标采标、无标制标、缺标补标”的原则,大力推行养老服务标准化、管理标准化,研究制定养老服务核心标准,构建覆盖全面、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的养老服务地方标准体系,促进养老服务发展规范有序。
会议强调,要围绕“老有所养行动”进行探索实践,重点实施10个行动:
“千百工程”行动。科学规划布局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立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规范和标准,增强养老服务功能,用三年时间建设1000个社区养老服务站、100个市级示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全面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
“特困照护”行动。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改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条件,到2020年,新建和改扩建区域性集中供养服务机构100个,改造升级农村敬老院100个,实现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0%。
养老“大数据”行动。全面构建养老服务大数据平台,实现养老服务大数据分析与管理,提升养老服务智能化服务质量。
医养结合行动。加快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互联互通体系,打造医养联盟营运平台,不断满足老年人的医疗和养老服务需求。
政府监管行动。全面规范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和监督检查。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服务质量等监督管理,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
实施行业自律行动。充分发挥全市养老服务协会的作用,建立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和行业信用评价体系,促进养老服务行业规范发展。
人才培养行动。通过发展专业教育、强化职业培训、完善薪酬和奖励制度等措施,建立市级、片区和机构三级养老服务人才培训体系,建设一支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娴熟业务技能的专业化、职业化养老服务队伍。
质量提升行动。按照民政部等六部委统一部署,实施重庆养老机构质量“千日行”活动,着力从养老设施、生活服务、精神慰藉、医养结合、服务创新等方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公益宣传行动。深入宣传十九大对养老服务工作的新部署和新要求,广泛宣传“新时代、新养老、新生活”养老理念,树立养老服务公益典型,培育养老服务著名品牌。
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改革行动。树立养老产业社会化发展意识,开展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改革试点,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双轨发展。
来源丨重庆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