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杭州市是较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地区之一,截至2017年底,全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已达167.18万人,占总人口的22.16%。杭州市以需求为导向,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为驱动,积极构建更加精准、智能、专业的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体系,解决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不充分、不均衡、不精准的问题,逐步实现“基本养老”向“品质养老”的转变。
开启改革的“三把钥匙”
政策引领,全面推动改革。杭州市出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的4大类15项具体工作,细化了改革试点绩效考核要求,为全市改革试点明确了路径方法。市领导挂帅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针对重难点工作,杭州市制定出台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管理指导意见、老年人助餐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等文件8个,率先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地方政策标准,其中,“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被评为第四届“浙江省公共管理创新案例优秀奖”。为配合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杭州市还编制发布《养老设施布点规划》《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配件规范》,落实每百户20平方米的居家养老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需求导向,聚焦老年痛点。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推动养老服务供给更加均衡。通过“中央厨房+中心食堂+助餐点”“互联网+配送餐”等模式,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有效覆盖,全市建成老年食堂(含助餐服务点等)1266家。推进医养融合常态发展。全面推广“1+1+x”医养结合联合体模式,由1家市级医院、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分别对接区域内x家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017年底,全市签约照料中心达1750余家,为签约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开设家庭病床1426人次,上门服务老人236.5万人次。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形成全市长期护理保险及配套政策初稿,率先在桐庐县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积极破解老年人上下楼难题,根据《关于开展杭州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做到“愿改尽改”。
城乡统筹,破解农村养老难题。针对农村地区收入水平低、居住分散、服务覆盖难的情况,积极打造“离家不离村、离亲不离情”的农村养老模式。探索建设“家院一体”嵌入式微机构,引导村民利用闲置房屋改建或照料中心转型升级为微型养老院,目前已相继在桐庐、淳安、建德等地形成以桐庐阳光养老服务中心为代表的微机构群。探索形成以政府购买服务、“银龄互助”、志愿帮扶为核心的“三位一体”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着力保障农村低收入、经济困难老年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
“四轮驱动”为改革加速
社区养老精准化。杭州市分层分类打造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明确了社区级照料中心“重基础、强覆盖”,镇街级照料中心“重综合、强辐射”,应具备入托康复、餐饮服务、文化娱乐、示范指导等功能。目前,杭州社区级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已经实现基本全覆盖,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上镇街级照料中心已基本建成99家。

智慧养老智能化。按照“统一对象、统一内容、统一标准、统一监管”的原则,实施新一轮智慧养老服务转型升级。创新服务招标,将6家服务商纳入市级服务商资格,由各区从中选择2家以上实施。拓展服务内容,将服务内容拓展为以“助急”为核心的4项基本服务,以“七助”为主要内容的基础性生活服务,以及具有区域特色的公益服务等。突出服务监管,搭建市级智能化监管平台,会同第三方绩效评价机构,对智慧养老服务全过程绩效目标运行跟踪监控评价。目前,杭州市已累计发放“智慧养老”服务终端约12.75万台,执行紧急救助759次,为孤寡、独居老人提供主动关怀服务21.67万次。
养老服务社会化。杭州市出台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文件,降低准入门槛,下放涉老社会组织审批权限。积极搭建养老服务社会化平台,率先召开大型养老服务社会化推介会。鼓励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社会化。2017年底,杭州委托社会力量整体托管运营的居家养老照料中心420家,街道(乡镇)级照料中心全部实现社会化运营,主城区老年食堂社会化运营比例达60%以上。
养老服务品牌化。在全市范围内大力选树养老服务行业“双品牌”,培育了一批品牌组织和品牌项目,本土企业“绿康”成为全国医养结合第一品牌,“万科随园之家”已在全市100余家照料中心连锁运营。创建12个省市级健康养老产业平台,并创新认定滨江绿康阳光家园等6家健康养老产业集聚区,推进长乐创龄小镇等6个省、市级健康小镇建设,初步形成“一区一平台、一区一特色”的产业发展格局。
多措并举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
建立协同机制。针对试点中的重难点问题,分别由民政、发改、卫计、人社牵头组织社区养老、智慧养老、养老产业、医养结合、长期护理五大专项攻坚小组,整合资源,有效突破。30余个市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同时,建立了一月一通报、两月一联络员会议及一季度一总结等会议机制,统筹协调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人才保障。杭州建立市、区、街镇及社区养老服务四级管理体系,通过设置事业编制、社工编制、专职协管员岗位等方式组建养老服务队伍。推进养老服务职业化建设,出台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落实养老护理员入职奖补、持证奖励、申请廉租房(公租房)等优惠政策,累计为1000余名养老护理员发放持证奖励和入职奖补。开展政校和校企合作,设置养老人才培养助学基金,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基地和实践基地。建立养老服务业发展专家智库,多方位、多角度进行建言献策。
建立督查考核机制。杭州市政府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纳入相关市直部门和区、县(市)年度目标考核。市委改革办首次将包含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重点内容的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工作纳入杭州市重点改革任务专项考核。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在各地自查基础上,组织区、县(市)交叉检查,通过自上而下的考核督查,有力促进了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认真做好改革试点项目的舆论宣传工作,通过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和相关评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浓厚氛围。推行积极的养老文化,举办杭州市“老年节”庆祝大会、老年文化艺术节、老年健康文化博览会等,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挖掘老年人潜力,探索建立“银龄互助”长效机制,构建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的支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