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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 云梦县试行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报》 发布日期:2018-08-30 08: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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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北省云梦县隔蒲潭镇农村福利院院长管毓海与该县金银堂福利院法人徐宏,在该县、镇相关人员的见证下鉴订租赁合同,标志着隔蒲潭镇农村福利院整体租赁给民营养老公司云梦县金银堂福利院经营,这是该县创新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的首次“尝鲜”。

隔蒲潭镇农村福利院建于2016年9月,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可容纳120名老人入住。由于该院特困供养老人集中入住率不高,床位空置较多,浪费了大量资源。该县民政部门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决定在隔蒲潭镇农村福利院试行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

根据该租赁合同的约定,隔蒲潭镇农村福利院整体租赁给承租方经营管理,合同试运行一年,试运行期满,经镇政府组成的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后,租期至2023年6月30日止。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一次性向镇福利院支付风险保证金、财产损坏赔偿和违约补偿备用金。承租方按协议在完成镇福利院各项政策性农村养老指标后,可根据实际需要吸纳社会自费代养人员,且每年必须按时向镇福利院交纳国有固定资产使用费。镇政府成立由民政、财政等相关人员组成的镇农村福利院工作监管委员会,每月对承租方在租赁期间福利院的财务、安全等方面进行检查考核,对承租方的经营管理情况实施动态监督检查,确保国有资产、入住老人住宿和人身安全、生活服务质量达标,让老人、家属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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