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通知精神,2018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江西省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全省及各设区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确定,现予以明确,并以此作为处理有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项的依据。
2018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各县(市、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明确。
2018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按2018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2018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单位:元/人/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