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推动全市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加快发展,2017年以来,我市新建74家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242家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基本解决了社区基础性养老服务设施紧缺问题。为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一步提档升级,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经研究拟对所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等级评定,根据等级评定结果,分别授予金银铜荣誉牌匾,并按照《石家庄市市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石财社[2017]44号)文件规定发放运营补贴。
现就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定评分细则及运营补贴发放指标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时间为7个自然日,反馈意见请注明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联系电话,直接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公告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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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民政局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