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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支持境外投资者建设养医康游融合型养老机构

文章来源:哈尔滨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8-11-02 14: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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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哈尔滨市下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放宽准入条件,放宽外资准入,到2020年,政府运营的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数降至哈市养老床位总数的30%以下。建立养老行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养老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和养老服务业退出机制。

《意见》要求,要简化消防审验手续。1998年9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养老机构建筑,以及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建设工程,不需要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手续,但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鼓励境外投资者在哈市投资营利性养老机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后,享受与国内企业相同的产业优惠政策。支持境外投资者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依法办理相应登记后,享有与本市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同等的土地、税收、财政支持政策等待遇。鼓励境外投资建设养老、医疗(限于合资、合作)、康复、旅游等融合型养老机构。

要吸引社会力量建设养老长期护理机构、老年公寓和休闲养老基地。积极引进国内外资金兴办、运营养老设施,力争到2020年,引进国内外知名养老服务品牌企业落户哈市达到3-5家。同时,要落实土地税费扶持政策,打造养老产业集聚区。力争到2020年,哈市培育养老服务龙头企业10家以上、知名品牌5-10个。

推进养老机构助餐助浴等延伸到周边社区老年人《意见》要求,要推进无障碍改造,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清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居家养老服务实体。推进养老机构,将机构内的助餐、助浴、康复护理等各种专业化服务延伸到周边社区有需求的老年人。鼓励嵌入社区的小微型养老机构开展连锁经营、多点经营、延伸服务链,提高居家社区为老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

支持社区建立社区老年人照护服务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支持社会力量利用旧城区闲置物业或在新建住宅区内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推进机构养老与社区居家养老融合。

推广使用“敬老一卡通”,为享受政府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或自己购买服务的老年人提供自主选择购买养老服务项目。

扶持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闲置医疗资源转为医养结合机构。取消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和中医诊所的设置审批,实行备案制。逐步将医疗机构中符合规定的医疗项目和居家养老的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政策报销范围。到2020年,哈市养老机构照护床位数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30%以上。

依托太阳岛、中央大街、亚布力等景观设施,规划建设一批集休闲度假、医疗服务、养老服务于一体的旅游健康服务产业聚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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