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我局发布了《关于各类退休人员养老金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退休人员关注度较高,为便于广大退休人员准确理解公告内容,现就相关事宜做如下说明:
1、
省人社厅2019年8月发布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养老保险工作中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通知》(苏人社办〔2019〕16号),通知要求新增退休人员养老金须通过社保卡发放,之前已退休人员养老金逐步过渡到社保卡发放。此项工作是为了加强社保基金风险防范,保障基金安全,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养老保险服务。
2、
对于尚未通过社保卡发放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人社部门将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逐步、有序推进转为社保卡发放。在此过渡期间,人社部门不会强制变更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银行账户,退休人员仍可通过原途径领取养老金。
希望广大退休人员正确理解公告内容,配合人社部门做好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