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慎工伤导致伤残,在享受伤残津贴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满足享受养老待遇条件了,是否可以享受双重待遇呢?工伤职工,又有哪些待遇是不能同时享受的呢?一起往下看:
问:我大舅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了工伤,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伤残等级四级,他今年12月就可以办理退休了,之后是不是既能拿伤残津贴,又能拿养老金?
答:不是哦,满足领取养老金条件的,要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那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知识点解读
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有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后,就不能同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工伤保险待遇。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则还可以继续享受工伤保险伤残津贴。
知识点延伸
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有可能由于非工伤的疾病导致死亡,两者竞合如何处理?
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在享受伤残津贴期间,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同时符合领取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待遇条件的,由其近亲属选择领取工伤保险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中一种,两者不能同时领取。
供稿:市社保中心 冯佩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