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日趋严峻,老年人抵抗能力相对较弱,为易感人群,需要重点防控。疫情发生以来,浦东新区民政局积极国家、本市和新区的决策部署,全系统全部转入战时紧急状态,按照聚焦重点、分类管理、精准施策的原则,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不折不扣地全面加强防控工作,以最快速度抓落实并做好养老服务系统的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的避免或减少疾病传播,全力保障老年人、为老服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浦东新区民政局落实养老服务行业
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时间线
1.21
发出工作提示,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制定应急预案。
1.22
发出工作提示,明确各机构负责人第一责任责任,建立24小时信息报送机制。
1.22
各机构陆续采取进门测量体温、探望到院门口的措施,加强养老机构出入管理。
1.23
传达民政部《关于在养老服务系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市民政局《关于全市养老机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1.25
发布《浦东新区养老服务机构关于落实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管理措施的通知》。
各机构做好入住老人、员工和探访家属的体温监测工作。
下发《浦东新区居家服务工作提示(一)》。
1.26
传达市民政局《关于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1.26
召开视频会议,研究养老服务系统(含重残人员寄养)疫情防控工作。每日统计机构春节期间日探视数量、春节期间请假外出老人数量、春节期间发热老人数量。
1.27
成立浦东新区养老服务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上门指导检查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协调帮助各机构预订口罩。
1.28
每日定期编辑并印发养老服务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简报第1期;
全区养老机构实行设置隔离区域,对于院内外出就医老人,回院后必须在专门区域进行观察二周,做好在院老人和员工的心理疏导和缓解工作。
1.29
开展养老机构自查工作,自查表由各机构自行归档保存。
下发《近期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示(二)》。
落实口罩下发各街镇居家中心。
1.30
上门指导检查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协调预订手持红外线测温仪、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应急包。
1.31
上门指导检查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区消防支队对9家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正常运营的所有养老机构全部按时上报市民政局要求填报的统计信息。
协调预订免洗净手消毒凝胶、口罩。
2.01
上门指导检查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对接市民政局疾控物资小组,采购75%酒精消毒液等防护物资。
2.02
协调发放防护物资。
下发《近期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示(三)》。
2.03
做好中央督查组对养老行业的疫情防控工作督查迎检工作。
发放酒精消毒液等防护物资。
2.04
上门指导检查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2.05
转发上海市民政局《本市民政系统服务行业疫情防控工作规范》。
下发《近期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示(四)》。
2.06
梳理提供民政居家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和其他居家服务机构(含工商登记)的工作提示。
对全区所有养老机构、未备案的养老服务公司及其他为老服务场所启动每3天依轮的全覆盖、地毯式的检查。当天检查机构27家。
2.07
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区领导对养老服务行业防控工作作出重要部署,提出针对性举措和要求。
贯彻落实区领导的要求,加快全覆盖式的检查,再次告知机构从严落实防控要求,提示重点防控事项,并要求机构签署相关承诺书。当天检查机构36家。
落实口罩下发至各街镇居家中心。
2.08
区领导调研民政系统防控工作,重点调研养老系统的防控工作。
区民政局再次抽调人员,剩余的养老机构、未备案的养老服务公司及其他为老服务场所全部完成检查,并要求机构签署相关承诺书,实现机构全覆盖、承诺全覆盖。
2.09
下发《近期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示(五)》。
指导做好防疫期间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开展居家上门服务机构返沪及未返沪服务人员信息统计工作,进一步督促落实各项防控要求。
2.10
制定并下发《浦东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防控工作的方案》,进一步加强机构防控工作。
对接浦东新区老年基金会捐赠一次性手套一批,协调爱心企业捐赠浓缩消毒液。同时继续做好防护物资对接和筹集工作。
2.11
对全区所有养老机构、经营性养老公司及其他为老服务场所启动了新一轮的全覆盖检查。
2.12
完成所有养老机构、经营性养老公司及其他为老服务场所的新一轮全覆盖检查。
1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方案,落实防控责任
成立浦东新区养老服务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区民政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各街镇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开展行业指导和检查、物质保障,以及每日信息的汇总、上传下达等。
制定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浦东新区居家服务工作提示》等。针对养老机构的防控工作,专门制定并下发了《浦东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防控工作的方案》,从建立防控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出入管理、加强养老机构内部管控、落实老年人防护措施、做好突发疫情处置、健全信息报告制度等方面,全面加强防控及应急工作。
明确责任分工,各为老服务机构(法人)履行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机构所在街镇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区民政局履行行业管理责任。


2
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从严管理管控
严格疫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实行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所有机构疫情一日两报区民政局,经汇总后每日一报区分管领导。保持信息畅通,如遇紧急突发情况务必第一时间上报,做到实时、动态、高效,与时间赛跑,绝对不贻误战机。
落实法人主体责任,实施举办者承诺制。
要求机构在严格执行防控工作要求、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做好机构内部防控,做好返院老人、护理员、管理员隔离观察,如有隐瞒、隐报、漏报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承诺。截至2月8日,所有机构已全部签署承诺书。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防控要求落实落地。
对所有养老机构(含未备案的经营性养老公司及其他为老服务场所)进行每3天一轮不定时、不打招呼、地毯式、全覆盖的检查。重点检查出入院管理、消毒措施、机构人员对防控工作的知晓度、场所提供远程探望、值班值守制度、回沪人员隔离观察、设置专区隔离、老年人的保暖及饮食、机构安全工作、有害物品回收处理等方面。


3
多方筹措物资,协调供应保障,增强防控能力
发挥区域化党建的统筹协调作用,引导企业、公益性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各界力量关心支持养老服务系统的防控工作。针对各类为老服务机构(组织)及工作人员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物资紧缺的问题,积极协调市民政局、行业协会、社会企业、公益组织等,通过采购、捐赠等多种形式,为各类为老服务机构(组织)、养老从业人员解决了一批口罩、免洗手消毒凝胶、酒精消毒液、一次性手套等,有效缓解各类为老服务机构(组织)、养老从业人员的燃眉之急,极大提升了防控能力。同时做好物资发放工作,确保物资及时发放至一线机构、一线人员。物资发放记录登记备案,透明、公开。

4
养老机构:严格执行封闭式管理
全面实施“五个暂停”
✔ 暂停家属探望
✔ 暂停家属送餐
✔ 暂停快递、外卖、送药以及不必要人员入院
✔ 暂停招录新的护理人员及工作人员
✔ 暂停接收新入院老人
通过视频系统、公用手机等,方便家属以视频通话等形式进行远程探望。


落实重点人员隔离观察。
严格落实回沪人员、返院老人14天隔离观察制度,各机构都承诺设置了独立的隔离区。

加强对老人及员工的关心疏导。
为入住的老人增加提供牛奶、银耳羹、饼干和维生素c泡腾片等,提醒督促机构做好老人防寒保暖和合理饮食,增强老人自身免疫力和抵抗力。发动街镇及其他爱心企业,为机构老人捐赠牛奶、饼干、棉被等。对老人和员工开展心理疏导,进行心理慰藉,并向全体为老服务的工作人员发出感谢信,有效鼓舞提升士气。同时,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反复向他们解释疫情期间的防控措施,尽可能取得家属的理解与支持。

5
社区居家养老:保障刚需,减少和暂停服务项目
保障老人刚性需求的基础上,与老人及家属做好充分沟通,减少或暂停部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有效控制传染源和风险点。目前,全区所有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室、社区睦邻点、不设长者照护之家的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大部分的社区长者食堂及所有助餐点全部暂时关停。为保障老人的刚需就餐需求,保留部分社区食堂统一提供上门送餐服务。经沟通协商,暂停了大部分老人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在这场与时间赛跑、与病魔竞速的战役中,没有人是旁观者、“局外人”,每个人都是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一环。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相关委办局、各街镇、各机构的全力支持下,在社会各界和全区人民的努力下,我们要不断夯实联防联控的工作基础,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防控要求。
我们有理由相信,
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总体战、阻击战,
春暖花开的日子一定能够早日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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