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
当前湖北全省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养老护理员等一线工作人员十分紧缺。经报请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我省已将养老护理员作为保障疫情防控必需的一线工作人员,将养老机构纳入“停不得”企业对待。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省内必需返岗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工作的通知》(鄂防指发〔2020〕87号)精神,为更好服务全省疫情防控大局,推动养老护理员尽早返工返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返岗条件。
养老机构原有返乡养老护理员和新聘用养老护理员,可以返工返岗,并需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非“四类”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法排除发热人员、密切接触人员)和已解除隔离的“四类”人员;近14天以来(含返程当天)无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的人员。
二、迅速启动实施。
各级民政部门要迅速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汇报,对接养老护理员返工返岗事宜,寻求支持。要第一时间将政策告知辖区所有养老机构,督促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动员组织员工返岗,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三、明确工作流程。
对省内必需返岗人员,由养老机构提出返岗申请,报所在地县(市、区)指挥部审核同意后,通知返岗人员通过“鄂汇办”app或“支付宝”网络平台申领健康码(“绿码”)。省指挥部交通保障专班将逐级汇总各市州养老机构必需返岗人员名单,逐级转交必需返岗人员现住地县(市、区)指挥部,由其审核出具隔离期满14天的健康证明,并逐级反馈省政务管理办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绿码”。“绿码”作为返岗通行证明,全省各地通用、互认。目前在省外的必需返岗人员,可参照上述工作流程办理,由养老机构所在地县(市、区)指挥部协调必需返岗人员现住地县(市、区)指挥部出具健康证明。

四、做好服务保障。
各级民政部门要指定一名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掌握养老机构用工需要,协助养老机构争取各级指挥部支持,统筹协调做好本地养老护理员返工返岗服务保障工作。鼓励以员工自驾方式或养老机构“点对点”包车方式实施返程,沿途要做好防疫工作。必要时,各级民政部门可组织包车集中接送养老护理员返工返岗。有关车辆通行证可以通过“湖北交警”官方微信公众号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实名认证办理,其中所有乘车人员(含司机)均需持有“绿码”。养老机构和所在社区应按要求将返岗人员纳入健康监测管理。返岗养老护理员必须隔离观察14天并经核酸检测合格后才能上岗。武汉市等养老护理员用工需求量大的地方,市或区(县)级民政部门要联合人社部门收集汇总返工返岗养老护理员信息,组织养老护理员集中隔离、培训和体检合格后分派到养老机构,切实帮助缓解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用工困难问题。
各地在养老护理员返工返岗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联系人:卢勇超
电话:027-50657574,QQ:624590970
湖北省民政厅
2020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