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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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属于灵活就业人员,前几年外出打工没有争到钱,所以漏交了2014年的职工养老金,现在去平安区办事大厅补缴所漏的养老金,可是不给办,不让办。麻烦问一下有这样的文件规定吗?
解答
您好,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3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相关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0〕38号)文件要求,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从参保之月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得向前补缴。
参保后,要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的,以后不得再补缴,中断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请您按年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
如仍有疑问,请致电西宁市人社局详询,电话:0971-616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