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小编,我的户籍不在广东省,以后也很可能要回老家发展的,在广州参加社会保险没有用处吧?
小编:这你就错了,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是可以转移的。

劳动法律法规小知识
Q:什么是社会保险?
A: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Q:能不能选择不参加社会保险?
A:《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参加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义务是不能放弃的。
Q:社会保险费由谁来缴纳?
A: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需缴纳。
Q:什么条件下可以领取养老金?
A: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Q:劳动者流动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处理?
A: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Q:劳动者流动就业,应在哪里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A: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Q: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什么好处?(广州市)
A:按时足额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从缴费次月开始享受相应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按照规定的比例共同分担。
前款规定的由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范围,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国家和省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规定;
(二)本市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的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以及急救、抢救期间所需药品范围的规定;
(三)社会医疗保险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Q:职工不幸发生工伤,有什么待遇?(广东省)
A: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且经过劳动能力鉴定的,根据鉴定结论主要有以下待遇:
(一)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康复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支付;
(三)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四)工伤职工已经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工伤职工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支付生活护理费;
(五)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六)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七)五级至十级伤残的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按照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八)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九)其他(略)。
Q: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广东省)
A:生育保险待遇有: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
(二)按照产假天数、计划生育手术假天数享受生育津贴。
Q:劳动者是不是只要失业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广东省)
A: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在广州参加社会保险原来用处这么多!为了职工的生活保障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个人都应该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来源丨广州海珠发布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