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需要社会和家庭照护的群体越来越多,党中央、国务院对养老问题高度重视,全国2022、2023年要集中攻关,每年新增100万张养老床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的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养老机构建设,2022年主要支持100张床位以上的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按总投资60%补贴,这是中央资金。
马鞍山市本级也有很多支持养老机构建设的优惠政策,目前执行的是2014年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对于新建300张床位以上运营1年以上的,每张床位1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50 张以上不足 300 张运营1年以上的,每张床位5000 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改扩建的减半;租房运营1年以上(租期要 5年以上),每张床位2000元一次性改造补助。
运营补贴按实际使用床位每张每月200 元的标准补贴,其中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务的,按照其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补助标准分别上浮50%、100%、200%。
此外,还有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用水、用电、用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等其他优惠政策。建设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执行的是2020年出台的《马鞍山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项目补助资金实施方案》,按照新建改建示范型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社区居家化试点机构、智慧养老平台、智慧养老社区、助餐中心等不同类型建设项目的给予奖补。比如新建日间照料中心,按照市区每平米1000元,县域每平米500元一次性建设补助;
改建日间照料中心,面积400平米以上,实施标准化建设连锁化运营的,一次性10万元建设奖补,1000平米以上示范型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一次性20万元建设奖补;1500平米以上,一次性30万元建设奖补。此外,还有运营补贴、从业人员培训补贴、创新特色补贴等多项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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