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芜湖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养老机构有序恢复的通知》,全文如下:
为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及家属探视需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经请示芜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推进“六稳”工作指挥部同意后,即日起全市养老机构有序恢复服务。但近期防控工作仍处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关键时期,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疫情期间养老机构各项防控措施,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序恢复全市养老机构服务,确保万无一失。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适度开放养老服务机构
老年人外出就医与返回、老年人首次入住、员工入职与返岗、家属探望探视以及设施维修维护、医疗保障、物资配送等服务人员进入养老机构必须严格执行佩戴口罩,手部消毒,测量体温,实名登记,出示健康码(绿码)行程码(无“*”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与疫苗接种凭证等相关程序,严格落实防护措施。
二、有条件恢复家属探望探视
各养老机构一律采取“先行预约、限定时间、设定路线、指定区域”等方式开放家属探视,养老机构探视人数、探视次数由养老机构根据设施条件、服务保障能力自行确定。家属不得进入生活区域,确需探望重度失能老年人的家属,应在进入老年人生活区前进行严格消毒,更换并正确佩戴医用外科级别以上口罩,鞋底消毒并穿戴鞋套等。未接种疫苗的老年人或家属,暂时不接受家属进入养老机构探视。
三、加强养老机构内部管理与保障
一是落实“五有”措施,即做到有应急预案、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疫物资和生活物资储备、有医疗卫生机构指导支持。二是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对场所每日进行通风消毒,对人员每日进行健康监测,对外送物品物资必须消毒静置,同时严格执行消防安全与食品卫生相关管理制度。三是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积极协调本地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对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的指导与帮助。
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经常性组织开展对养老机构“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的暗访,通过云监管、抽查机构出入视频、查阅登记本等方式检查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责令整改。
民政福利机构参照此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