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引》明确,养老机构要按照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机制,依法建立机构防控工作机制,应急预案要预设各类突发情况并适时组织演练。
出入管理和内部管控方面,养老机构实行严格的封闭管理,暂停外来人员入院的一切服务行为或活动;工作人员应在养老机构内居住或安排在集中独立场所居住;严格执行养老机构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只出不进制度(暂不接收新入住、返院老年人,暂不接受返岗和新招聘工作人员);养老机构严格实行区域化通道的封层管理模式,设置污染区、缓冲区、清洁区,制定实施规范严谨的分区管理流程、操作规程;暂停家属给老年人送餐,老年人饮食统一由养老机构食堂供应。工作人员停止面对面的集中交接班,改用视频或其他方式开展。
老年人防护方面,暂停室内集体活动;停止集体用餐;保持老年人口腔、鼻腔等身体部位的清洁,及时更换老年人的衣裤鞋帽;每周晾晒老年人被褥衣服;老年人打喷嚏、咳嗽、吐痰后,应第一时间使用消毒液完全清除污染物,再对相关区域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
疫情处置方面,养老机构封闭后,迅速排查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有无与当地阳性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接或次密接情况。老年人被确诊为感染或疑似病例的,应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相关部门,由专业机构开展全面消毒,每天进行环境取样检测;对全体老年人及工作人员及时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排查(1日1检,如连续2日均无确诊或疑似病例则改为3日1检,直至达到解封条件)和不少于14天隔离观察。对密切接触者按规定隔离观察。老年人治愈后需返院的,应经21天隔离观察并核酸检测正常后才能重新进入养老机构。老年人确诊不属于疑似病例的,应经14天隔离观察且在第1、7、14天接受共3次的核酸检测正常后才能重新进入养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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