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民政部、省民政厅通知要求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落实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专家组意见,遵循“三管 三必须”等原则,压实养老机构责任,不折不扣落实人员出入管理、物资接收、环境消杀、个人防护等各项防控措施,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动态,守好养老机构安全底线。
各县区民政部门组织开展培训,确保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地方民政部门做好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一版)》各项规范,确保养老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和应急处置有备有序有力。民政部门及养老机构还应熟练掌握、精准落实《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第三版)》《新冠肺炎疫情地区及发生感染的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四版)》。
♦ 强化临时入院人员出入管理、工作人员出入管理、老年人出入管理,对探视、来访咨询、志愿服务等活动实行预约管理。接收的物品后要消毒、静置后方可拆除外包装。
♦ 做好公共环境、老年人居室环境清洁卫生,老年人居室每日至少通风换气两次。做好个人防护和日常检测,每日早晚各为老年人测量一次体温并做好记录。
♦ 把好食品采购和溯源关,严禁购买活禽野味、来源不明的海鲜等冷冻食品,使用消毒柜或煮沸方式对餐具消毒,鼓励送餐服务,采取堂食的养老机构要分时段就餐或保持用餐距离。
♦ 养老机构要及时发布疫情防控信息,通过公告、电话、短信等多种方式向老年人及家属发布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安排和相关服务通知,在养老机构主要出入口张贴防控公告。
♦ 各县区加强工作调度,督促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及老年人每周进行2次核酸检测,推进疫苗接种工作,落实“应检尽检”“应接尽接” 要求,督促养老机构建立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紧急情况随时报告”等各项制度,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