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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民政局

2018年市级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督的通知

惠民函〔2018〕50号

文章来源:惠州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2-10-31 08: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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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市级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督的通知

各相关养老机构:

根据《惠州市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市民政局负责市级养老机构监督管理职责,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间社会公开检查结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的确定

根据有关要求,对年度由市级民政部门实施许可的养老机构按照50%的比例抽查。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或者有效期届满后是否延续;

(二)养老机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服务范围等设立许可证载明事项变化情况;

(三)为收住老年人提供相关服务情况及住房、设施设

备等配备情况;

(四)安全、消防、卫生、财务、档案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五)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配备情况。

三、检查步骤

(一)实施检查

我局检查执行人员将在6月、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抽查对象开展现场检查,检查结束后,向受检养老机构反你馈有关情况。

(二)结果公布

每次检查结束后形成“双随机”抽查情况通报,通过惠州市民政局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并通报各受检养老机构。

(三)依法查处

如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惠州市民政局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四、检查对象需准备材料

(一)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以及取得的相关服务资质原件;

(二)工作总结;

(三)各项规章制度

(四)其他与检查有关的资料。

五、其他事项

检查对象认为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中存在应依法回避情况的,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惠州市民政局提出,由惠州市民政局审核后按程序递补执法检查人员。

请各相关养老机构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配合开展抽查工作。

附件1 市级养老机构监督检查对象名单.doc

附件2 市级养老机构专项检查项目明细表.doc

惠州市民政局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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