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社会办养老机构(含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依法办理法人登记正常运营满一年。
二、政策依据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荆政办发〔2019〕16号)
三、补贴内容和标准
1.建设补贴:按照新建3000元/床、改扩建2000元/床,在养老机构正常运营一年后一次性发放。
2.运营补贴:按照实际服务老年人数量发放,失能老年人150元/人月,其他老年人100元/人月。
四、补贴方式:采取社会化方式发放。
五、办理流程:按照养老机构申请,区民政局审核审批的方式办理。
六、办理部门: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
七、咨询电话:0724-6059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