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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简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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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通知,决定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2023年1月1日起,将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具体调整方案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定额调整: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挂钩调整: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元,同时按照本人2022年12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1.4%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倾斜调整:对高龄退休人员,1948年1月1日至1952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3年1月1日至1947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2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对艰苦边远地区人员,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5元,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0元,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5元。驻省外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退职人员,当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高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此外,对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如果他们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后达不到当地当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将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

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于7月31日前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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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解决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 河北省2023年将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照原工资100%享受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不参加调整。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包括定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北省: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发〔2019〕26号)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冀人社字[2016]108号) 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通知(秦人社〔2014〕248号) 张家口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河北省医疗生育保险经办业务风险内部控制暂行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办字[2006]77号 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清理多重养老保险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发放激活和应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转发省人力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北省]企业职工,退休后被判刑,判刑期间还能享受养老金待遇吗?如遇待遇调整,能跟着调整吗? 2013年河北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是多少?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2006]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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